解读《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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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2016年2月26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5月18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等方面情况新闻发布会。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王志刚,秘书长徐建培介绍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从制定该项政策的意义和初衷、营造相关生态环境、推进转移转化成果举措等方面作了政策解读。

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王志刚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指出,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创新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首,做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王志刚指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发挥科技创新在经济转方式调结构重要作用的关键环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明确要求“科技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尽快形成新的生产力。落实创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出更高、更迫切的要求。

强化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具有重要意义

王志刚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强化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求更多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王志刚指出,科技创新绝不仅仅是实验室里的研究,而是必须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临“三期叠加”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挑战,必须加快实现新旧发展动力的转换,发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新引擎的重要作用。

王志刚强调,这就要求构建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增强高水平的创新源头供给,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撑作用,依靠成果转化使产业发展“无中生有”、“有中生新”,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方案》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行动依据

王志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行动方案》是贯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若干规定》的行动依据。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从三方面来把握:

一是《科技成果转化法》,是全国人大2015年8月29日通过,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是从国家法律层面上对1996年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的修订,以适应新的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和科技工作的新的要求、新的任务。

二是国务院针对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出台,专门制定了一个细则就是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若干规定,对《科技成果转化法》具体如何做提出了一些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三是今天是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法律有了,规定有了,怎么去推动工作的开展,从中央到地方层面,从各个创新主体,包括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各方面,大家能够认真地去了解学习领会《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的若干规定,把这样一些法律层面、规定层面的东西,怎样通过我们创新创业和成果的转化,使它变成实实在在的生产力,为转方式、调结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够做出科技方面以及科技人员的贡献。

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三点初衷

王志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有三点初衷:

一是推动法律法规的落实与完善。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但目前看还需要加大落实力度。要通过这次行动,督促推动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完善具体操作办法,加强政策实施情况的监测与评估,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多主体参与、全要素设计、全链条部署。这次转化行动围绕补齐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短板,要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一批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支持地方大力发展各级技术交易市场,培育市场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中介服务机构和网络平台,打造一批专业化的人才队伍,鼓励企业牵头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与中试熟化平台,从供给、需求和服务端同时发力,全面建立起服务支撑成果转化的体系。

三是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要发挥好政府的作用,补齐市场失灵领域的短板。注重科技成果资源开放共享,健全科技报告制度,建立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系统。注重区域性示范引导,在政策创新、体制机制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创新、科技金融创新等方面大胆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示范带动更多地方做好成果转化工作。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开展银行贷款风险补偿、绩效奖励等方式,形成鲜明的政策导向作用。

进一步优化科技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王志刚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要求进一步优化科技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王志刚指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畅,症结就在于科技创新链条存在体制机制关卡,创新和转化各个环节衔接不够紧密。为进一步打通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消除科技创新中的“孤岛现象”,就要加快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形成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公平开放的市场体系、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政府与市场两方面的作用,形成政产学研用多方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的新格局。

从三方面营造良好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生态环境

王志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将从三方面营造良好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生态环境:

一是要增强企业动力。具体就企业来讲,一个企业要有动力,要认识到需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来使企业生产力提高,竞争力增强,持续性发展的能力能够延续。因为我们国家真正讲是高科技企业,并不是讲按领域分,而是像华为那样,不单要搞产品开发、技术进步和创新,还在从事一些基础和它的领域相关的基础研究,数理化这个层面的研究。这对大多数企业现在既有一个认识问题,也有一个惯性的运行很难改变的问题,还有形成新的能力有一个过程的问题。这些从企业本身可能都是障碍。

二是要确立企业主体地位。要使企业能够带动高校、科研机构包括其他一些社会组织、金融、投资等其他机构,真正实现成果的转化和技术创新。

三是要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从法律、政策的层面,政府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生态环境,要构建良好的针对不同转移转化需求的一些服务体系。包括中央和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职责,企业的权利,对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机构怎么样,在法律上都要有规定。

王志刚强调,随着这部法律的实施,破除各方面障碍,使得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成为一种时尚、一种潮流,成为每一个科研人员实现自己价值的一个新的更宽广的一种选择,这样的前景很快会到来。

科技部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了“三部曲”

王志刚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科技部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了“三部曲”。

王志刚介绍说,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系统性安排部署。配合全国人大积极推动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破解了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等政策障碍;制定了《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并由国务院印发实施,进一步明确细化了相关制度和具体操作措施;在国家科改领导小组领导下,科技部会同18个部门制定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已于4月21日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王志刚指出,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与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出台《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法>若干规定》,是一个整体考虑和系统性部署,形成了从修订法律条款、制定配套细则到部署具体任务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三部曲”,对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紧扣创新发展新要求四原则

王志刚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要紧扣创新发展新要求,坚持四个原则。

王志刚指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紧扣创新发展新要求,坚持市场导向、政府引导、纵横联动、机制创新的原则,推动落实和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科技创新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释放财政资金投入产生科技成果的巨大潜力,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形成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新动力。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主要推动五方面工作

王志刚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面向“十三五”时期部署了8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全面推动各地方、各部门、各类创新主体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形成千军万马共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格局。主要推动五方面工作:

一是激发创新主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性。加快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一批机制灵活、面向市场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探索有效机制与模式。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新型研发机构等协同开展成果转化。推动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互动融合,调动科技人员转化成果积极性,支持以核心技术为源头的创新创业。

二是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撑服务体系。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专业化、市场化的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为高校、科研院所提供科技成果挂牌交易与公示,解决成果交易流通与市场化定价问题。鼓励区域性、行业性技术市场发展,完善技术转移机构服务功能。大力培育专业化技术经纪人,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军人才纳入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计划。

三是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围绕新一代信息网络、智能绿色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以国家财政科技计划成果和科技奖励成果为重点,发布一批能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投资规模与产业带动作用大的重大科技成果包,探索市场化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路径。

四是发挥地方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重要作用。建设一批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加大政策、服务、金融等创新力度,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模式。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完善基层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平台和机制,通过成果转化支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五是强化创新资源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健全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发挥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作用,支持地方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投贷联动、众筹等科技金融手段拓宽资金市场化供给渠道。推动军民科技成果融合转化应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王志刚强调,行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把完善和落实政策法规作为重要着力点,大力推动各地方、各部门进一步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对于实践中遇到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探索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要强化中央和地方上下联动、统筹部署,推动地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项工作。同时将建立实施情况监测与评估机制,为调整完善政策举措提供支撑。

《方案》对激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出三方面新规定

王志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注重了完善政策环境的举措,科技成果的产生、科技成果的转化,真正发挥作用还是在人,在科技的团队,如何激励他们,在政策上做了一些新的规定,主要包括三方面:

一是在处置权、收益权方面赋予单位更多的自主权。过去成果转化的收益是要上交财政的,这次留给单位。

二是单位在收益中间,如果有约定的就按约定成果的收益来进行,比如一个大学,学校的团队主要研究人员有一个分配的规定,如果没有约定,这次也讲净收益的50%或者股权的50%归团队所有。

三是在这个团队中间不搞平均,主要的研发人员和转化人员应该拿这其中的50%。

科技成果产生和转化的主体正在从企业转变为科研人员

王志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科技成果产生和转化的主体正在从企业转变为科研人员。从目前看,主要还是企业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这个主体包括成果的产生、成果的转化,还有对研发的投入。现在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从全国的统计来看,企业研发投入占到77%,转化这一块绝大多数是企业作为供给方和接受方。

王志刚指出,现在高校很多老师,包括一些研究院所和其他的一些科技人员本身成为成果产生和成果转化的主体。随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出台和转移转化行动的推动,会进一步促进高校院所和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

从三方面推进科技型创业和“双创”相结合

王志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科技成果转化有多种形式,“双创”是成果转化的重要形式和重要途径。从创业的角度来讲,有科技型创业、产业型创业和就业型创业。这次更多强调科技型创业,科技型创业的内涵主要是在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特征的一种创业。我们将从三方面来抓:

一是把激发和调动广大科技人员转化的积极性作为重点。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超过7000多万,研发人员超过500多万,其中企业研发人员超过将近400万。要充分利用这些人力资源,在“双创”中鼓励科研人员自己创业或者和其他企业联合创业,产学研结合等各种方式。很多科技人员还是在高校科研院所大院子里,怎样激励这些人员走出围墙,与企业以及其他的一些创新人员一起来进行创新创业,是这次转移转化行动的重点。

二是促进成果与创新创业的对接。发挥各类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作用,推动科技成果等创新资源与大学科技园、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方面进行对接。政府推动建设一些信息发布系统和成果对接的信息服务系统等,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门槛更低一些,每个人都有机会跨进去,每一个有志于参与“双创”的都能够公平地获取自己关心的创新创业信息,这就体现出一种规则公平、机会公平,这是政府要做的事情。

三是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在国家的成果转移转化的基金支持方面和科技金融结合和搭建服务平台等方面进行支持,做了很多政策引导和支持,使科技成果转化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发挥好市场主体作用,激发各方面的积极性。

从三方面推进科技成果实现本身价值

王志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国家多年来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下,高校科研院所,包括一些企业,产生了很多科技成果。为了发挥它们的价值,我们从三方面抓了推进工作:

一是按照领域、应用导向进行分类,形成一些成果包,这些成果具有实用性,操作上、理解上更简单一些,方便企业上手和理解技术路径和市场价值。我们尽量在这方面使得这些成果本身的价值能够体现。

二是做一些熟化的工作,使得实验室的成果能够更好地转化为市场产品。

三是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先进制造、现代农业等领域,将与国家的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等结合起来,在重点领域推动成果转化。

领导干部股权代持问题正在加强政策研究设计

王志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关于领导干部股权代持的问题,现在有一些设想,我们还在加强政策的研究设计,最后要以发布政策或者文件来确定。

王志刚指出,现在我们科研机构、大学领导干部本身就是专家学者,有的就是课题组长、课题主要牵头人。如果说有了成果以后,成果要转化有收益的时候,这些人理所当然应该是要得到其中相关的待遇,但同时他作为主要领导,还需要对整个单位负责。作为单位主要领导,按照规定不能获得股权激励,但是可以获得奖金激励。

王志刚认为,对于之前不是主要领导时获得的股权,现在我们正在探索,怎么样把这个股权能够代持或者冻结。这个股权在你任主要领导的时候,不能进行任何操作和处置,也不能变现。

王志刚强调,总的来讲,一个单位主要领导对单位整体发展以及全体单位职工和完成国家赋予这个单位的职能、使命这方面负有全面、主要的责任,这是第一位,不能把一个单位主要领导都引导到个人成果的产生、转化、收益上,这是领导人应该承担的责任。

三方面政策措施激励鼓励科研成果转移转化

王志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方案》将实施政策鼓励和机构服务等措施,激励和推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作为重点指标。这次提出鼓励转移转化,通过转移转化实现科研人员名利双收,不单是在奖励方面、股权方面,在学校的和研究院所的科研、教学任务方面,转移转化都作为一个重点指标。改变了过去对研究人员、教职人员在转化方面缺少评价和考核要求的局面,确立了鼓励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的评价体系。

二是设立机构服务。在学校成立技术转移转化的机构,来提供专门的服务。

三是实施政策鼓励。在内部实施政策鼓励,教师离开学校自己搞成果转化,可以保留三年岗位,如果转化失败了,回到学校还是当教授,这样就没有后顾之忧,如果三年转化成功了,想当一个企业家也可以,这给个人更多的选择。

王志刚指出,从研究所、研究院刚跨出的时候心里是没底的,从体制内跨到体制外是需要很大决心的,真正跨出去,都需要一些政策来鼓励,解除后顾之忧。

完善科研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撑服务体系的两项举措

王志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对进一步完善科研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支撑服务体系,有两项举措:

第一,搭建平台,构建服务体系。不同主体有不同的优势,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短板。现在掌握着科技成果很多的还是高校和科研机构,应用型科技成果,特别是在产业化明确的,应用前景明确的一些项目成果,要通过政府、社会、企业共同搭建平台,构建服务体系,贯通从成果的产生、成果的转化、成果的应用直到产业化的整个通道,促进供需双方的对接。

第二,加强信息共享,提供公平的、及时的、准确的有针对性的服务。国家设立的科研计划、项目,只要是应用前景有明确要求,产业化前景也很明确,就必须要提供一些科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对于不是国家科技计划支撑的,在转化法和行动计划中都讲到了政府也鼓励他们提交这些科技报告,政府提供相关的服务,因为后面跟着的也是机遇,自身也有内生动力。同时政府还要搭一些机构、技术创新成果的交易平台,目前北京市、浙江省等地方都在做,同时我们还要做一件事情,怎么样把不同的转移机构、转移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科技报告系统、技术预测的信息融汇贯通一体化。这件事情政府要积极推动,企业、高校、院所和社会也要积极参与。

从三方面正确认识和推进科研成果转化问题

王志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要从三方面正确认识和推进科研成果转化问题:

一是考评体系引导转化。科研机构、高校科研人员的动力可能是和他的职称或者其他的奖励有关系,但是对于转化方面确实是原来的要求不是太明确,而且转化之后的收益和对他工作考评的权重仍然是不够的。

二是基础研究项目未来可能会转化。设立研究项目的目的不同,比如说基础研究,像引力波,包括生物、材料方面,像粒子物理方面,虽然取得一些进展,但是还没有到转化程度,未来可能会转化。比如像量子力学用在通信和计算方面,这些都没有得到转化。

三是明确目前转化重点。有一些本身属于技术进步方面,或者说有一些新的技术到了转化阶段,这是成果转化重点解决的问题。转化本身来讲是针对这一类技术创新为主和一些颠覆性技术,特别有可能带来产业拐点的技术。比如像柯达的胶卷变成数码相机,比如说 CRT显像管变成电视机,现在正在进行的汽车柴油车马上变成电动汽车或者是燃料电池汽车等等,这些新的技术不仅是转化价值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在产业方面的先机和高端竞争力的问题。我们鼓励那些应用前景、市场化、产品化明确的,并且成熟度要达到一定程度的,以这些成果为重点。

解决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方面问题的三项措施

王志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解决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方面问题,将采取三项措施:

一是在体制机制方面。我们的经费和项目如何匹配,项目和人员如何匹配,这些方面原来是多渠道的一些科研计划经费的管理,现在通过改革形成了一个30个部门左右的部际联席会议,就是想怎么把项目立准,怎么把人选准,怎么把项目、人、钱匹配好,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使这种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的事情尽可能少,但是一旦出现,科技部历来的态度是决不姑息,我们已经公布几起了,如果在这方面是明显的违规、违法、违纪,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二是关于有钱花不出的问题。我们正在想办法解决这些事情,去年发布了国务院11号文件就是关于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关于科研经费管理,过去有一个发票的问题,大家拿发票报销等等。这次解决方式就是这样,在文件里,第一是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让课题组在这个课题经费使用方面以及单位,包括大学和研究所它有相当的自主权。

三是关于乱花钱的问题。我们尽可能符合科学研究的一些规定和它的活动特点,让科研人员和承担科研项目任务的单位有更大的自主权。关于报销发票,到年底这个钱不报销不行,这个课题一结束,剩下的钱给转走了,这次也变了,这个经费只要用得合理、规范,课题也验收了、合格了,剩余的科研经费可以留在本单位继续从事科研活动,由你自主支配。这样就不急于赶紧拿着发票和各种东西去套现,就不需要这样做了。在这里面要防止个别人套现装口袋,这件事情永远是不对的,钱装在口袋里必定有一定的规矩和程序,什么样的奖励,你自己私下套取现金装到口袋,任何政策、任何规定都是不允许的。所以这里面我们要强调鼓励、尊重、约束一定要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