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2、2013年度立项的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已严重超期,我厅于2016年7月发布《关于做好2012、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清理工作的通知》(川科高〔2016〕15号),要求各有关监理单位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开展验收工作。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2013年修订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合同签订和管理工作规范(2013年修订版)》,拟终止部分截至目前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监理但尚无法开展验收工作的项目,并上报基金管理中心。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资)金在今后不再受理该部分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申请,对单位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创办的企业单位的项目申请也不再受理,同时五年内不得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情节严重的,将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
拟终止部分项目清单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月4日
附件:
拟终止部分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