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川委发〔2015〕21号)和《四川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突出源头创新,开展前沿、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解决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产业和民生方面亟需的前沿科技问题,提供原始创新成果,支撑关键核心应用技术攻关,增强科技创新引领转型发展的新动力。现将2017年度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17年度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分为重大前沿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三个类型进行重点支持:
(一)重大前沿项目。
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重大前沿和基础科学研究。重点支持功能基因组学、干细胞及转化、脑科学、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纳米材料、地质灾害防治等领域。
围绕我省优势及特色产业,开展与产业发展相关的重大创新链上的前沿技术和应用基础研究。重点支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油气化工、钒钛钢铁及稀土、能源电力、汽车制造业等七大优势产业;节能环保、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页岩气、节能环保装备、信息安全、航空与燃机、新能源汽车等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业、养老健康服务业等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
(二)重点项目。
围绕引领我省优势学科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重点支持农业、生命、能源、交通等领域。
围绕我省优势及特色产业,开展与产业发展相关的创新链上的应用基础研究。重点支持油气化工、饮料食品、钒钛钢铁及稀土、能源电力等七大优势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页岩气、信息安全、航空与燃机等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业、养老健康服务业等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及公益民生领域。
(三)面上项目。
鼓励基础学科之间、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的交叉融合,促进目标导向研究和自由探索相互衔接,尊重科学研究灵感瞬间性、方式随意性、路径不确定性的特点,支持科研人员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特别是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和公益民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技术、通用技术、“杀手锏”技术、颠覆性技术等核心技术开展应用基础研究,鼓励自主设计、大胆假设、认真求证、自由探索。
二、优先支持
(一)瞄准国家战略,围绕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产业、领域、学科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对接国家重大前沿和基础科学领域的研究。
(二)以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方向或技术创新点为目标,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推动我省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三)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能促进我省优势学科发展的基础研究。
(四)科技创新意义重大,应用前景广阔,瞄准四川重点、优势产业或有关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技术开展应用基础研究。
(五)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点,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基础研究。
(六)项目执行期内预期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进入发明专利实审的应用基础研究。
(七)鼓励企业参与,产学研联合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
(八)依托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需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平台名称)。
三、申报要求
(一)重大前沿项目申报人应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固定人员,应具有主持省部级(含)以上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重点项目申报人应具有主持省部级(含)以上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三)面上项目申报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获得硕士学位4年以上(含4年),申请当年未满45周岁(1971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四)项目申报人必须有足够的精力投入项目组织和管理,亲自参加项目的研究和实施。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要具有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并有一定的研究专长。
(五)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起始时间为2017年1月,申报单位是企业的须提供1:1以上的配套资金。
四、有关说明
(一)科技厅对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经费支持。重大前沿项目拟立项10个,每项财政预算不超过80万元;重点项目拟立项50个,每项财政预算不超过30万元;面上项目拟立项270个,每项财政预算10万元。
(二)项目可吸收国外留学人员或省外研究学者共同申报,但省内单位应作为项目的牵头申报单位。
(三)实行限项申报。重大前沿项目每个单位限报2项;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具体限项数详见附件《有关申报单位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推荐名额表》,附件中未涉及的单位申报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各不超过3项;超额申报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在线填写“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重大前沿项目请务必在项目名称后面加注“(重大前沿)”、申报重点项目请务必在项目名称后面加注“(重点)”、申报面上项目请务必在项目名称后面加注“(面上)”,项目名称后面未加注的将不予受理。请申报单位在审核申报人提交的纸质申报书时,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和经费配套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1份上报归口管理部门,请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项目的汇总、审核,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网上电子和纸质申报书审批。
附件:有关申报单位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推荐名额表
附件
有关申报单位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推荐名额表
单位:个
申报单位 | 重点
项目 |
面上
项目 |
申报单位 | 重点
项目 |
面上
项目 |
四川大学 | 25 | 70 | 四川理工学院 | 5 | 20 |
西南交通大学 | 10 | 30 | 西昌学院 | 3 | 10 |
电子科技大学 | 10 | 30 | 成都医学院 | 3 | 10 |
西南民族大学 | 5 | 20 | 乐山师范学院 | 3 | 10 |
四川农业大学 | 5 | 20 | 内江师范学院 | 3 | 10 |
四川师范大学 | 5 | 20 | 成都体育学院 | 3 | 10 |
西南石油大学 | 5 | 20 | 绵阳师范学院 | 3 | 10 |
成都理工大学 | 5 | 20 | 宜宾学院 | 3 | 10 |
成都中医药大学 | 5 | 20 | 成都工业学院 | 3 | 10 |
西南科技大学 | 5 | 20 | 四川旅游学院 | 3 | 10 |
西华大学 | 5 | 20 | 成都师范学院 | 3 | 10 |
西华师范大学 | 5 | 20 | 成都学院 | 3 | 10 |
西南医科大学 | 5 | 20 | 攀枝花学院 | 3 | 10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 5 | 20 | 四川省人民医院 | 3 | 10 |
川北医学院 | 5 | 20 | 四川省肿瘤医院 | 3 | 10 |
注:1.未涉及的单位申报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各不超过3项。
2.超额申报将不予受理。
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填报《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书》
基础处联系人:华 莉 028-86717491
刘 行028-86717593
计划处联系人:林 丹028-86669425
邓 睿028-86663469
技术支持热线: 马璐钰028-86726087
张 波028-68187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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