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经信〔2017〕112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工信局,各园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经发局:
根据2017年全市人才工作安排,按照《绵阳市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涌泉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绵府办函〔2014〕235号)和《绵阳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绵府办发〔2014〕22号)要求,现就申报2017年绵阳市“涌泉领军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团队所在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军民融合工业企业;
(二)自2016年6月1日起至申报截止之日(2017年3月31日),团队所在企业已纳入规模工业企业统计对象范围;
(三)所在企业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至申报截止之日,2017年月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
(四)2017年1-3月,所在企业上缴税金同比增长5%以上;(五)所在企业法人及其管理团队无违法、违纪、欠税、欠薪等不良、不诚信记录。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
三、申报材料准备
(一)团队申报材料
《绵阳市涌泉领军团队申报书》(见附件1)。请到绵阳市组工网(http://zzb.my.gov.cn/)“重要通知”栏和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http://http://jxw.my.gov.cn)通知栏下载申报书电子版。请填报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二)附件佐证资料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绵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3、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2016年、2017年税收解缴情况证明(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两年内无涉税违法的证明,减税、免税情况一并提供;
4、统计部门新入规入统及相关指标证明;
5、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支持扶持的产业门类的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参与制定的标准,重要技术成果或获奖情况等)。申请人将《申报书》(含电子版)报送各地工信部门。
四、入选团队资助额度
入选团队每个享受60—100万元资金资助。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工作组织。由各县市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涌泉领军团队”申报工作。
(二)申报材料报送。各地县市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组织部(人才办)或园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科技主管部门,采取会商共同审核方式,对申报材料把关核实、出具审查意见,并由县市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形成正式推荐函,随同《绵阳市涌泉领军团队申报书》及电子文档、《绵阳市2017年涌泉领军团队申报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及电子文档(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填写),于2017年4月6日(星期四)前一并报送市经信委。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经信委运行科邓少红联系电话:2242535
电子邮箱:18408337@qq.com。
附件: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3月1日